我校对各省市填报我校考生的专业安排, 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规定执行,除浙江和山东外的其它各省市按照“分数优先”且“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(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)”的规定处理。各省市在专业录取的过程中,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,以投档分(含平行志愿特征分)高者优先;如投档分相同,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;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,(江苏省先按照选测科目等级顺序排序后优先录取(a .a 、a .a、a .b 、a.a、a .b、a.b 、a.b、a .c 、a .c、b .b 、a.c 、b .b、a.c、b .c 、b.b、b .c、b.c 、b.c、c .c 、c .c、c.c))原则上按以下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
英语、日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国际商务、电子商务、物流管理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按照英语、语文、数学、综合的顺序;
新闻学、广播电视学、广告学、汉语言文学、法学、市场营销、旅游管理、行政管理、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按照语文、英语、综合、数学的顺序;
会计学、金融学、财政学、税收学、网络经济学、财务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工程管理(工商项目管理)等专业按照数学、英语、语文、综合的顺序;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、智能科学与技术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车辆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通信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建筑学、土木工程、工程造价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、机械电子工程、风景园林、物联网工程、城乡规划、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工程管理(房建工程项目管理)、机器人工程等理工科专业按照数学、综合、语文、英语的顺序;
艺术类各专业(除福建省美术类、浙江省艺术类)出档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若专业成绩相同时,按照文化成绩排序;若文化成绩也相同时,按照文化成绩的平行志愿特征分排序;若无提供平行志愿特征分(或梯度志愿)的省份,在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,按照文化成绩中的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综合的顺序。